200X年2月11日
香港,晚上,家裡,勉強把沉痛的心情暫時整理,擬好了簡短的電郵,發出了;沒想到你的回覆是那樣的激烈,為的只是一句沒有任何機心,只為公事公辦的通知句語。
你一再地抓錯了用神,如果我是你心目中認為那種會做惡毒報復行為的女人,就不會有今天的田地,不會放棄我辛辛苦苦和前任建立起的事業、物業、財產,一切從零開始地再去苦幹。你全然忘了,一年前,在深圳格蘭雲天大酒店,我們在各自的房間裡,深夜抱著電話傾談,我已經向你詳述過那段慘痛的經歷 … 沒想到使我再次重受相同重創再加上背叛的竟然是你!
回覆中你說到“No need hurt others. I will surely defend myself if get hurt.” “Others? - 其他人?” 你想到的是哪些 “其他人”? 是 “太太”? “LaUno”? 或是你自己? 當你想到要自保和保護這些 “其他人”的同時,有否想到我也需要受保護? 你當我是什麼人? 可以受到隨意的傷害? 在我們這段關係裡,我可曾傷害過你? 可曾做過對不起你的事? 可曾出賣過你? 然而現在,被傷害的那個人是我,而傷害我的人竟然是你!
你回覆中的最後一句,說到了朋友,何謂朋友? 朋友間推心置腹,坦誠相待,兩脇插刀,互勵互勉;情人間互相扶持,互相關愛,共渡難關;工作夥伴之間齊心合力,出謀獻策,為共同的目標攜手努力打造出共同的天地 … 你,做到了嗎?

